1、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了科学制定和严格实施城市规划,实现本市城市建设发展战略目标,促进经济和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根据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第二条 本市行政区域内制定和实施城市规划,在城市规划区内进行建设,应当遵守本条例。
2、武汉市的城市规划管理有着明确的法规基础,该条例自2006年4月26日起生效。当日,武汉市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在第25次会议上审议通过了这一条例,随后在5月26日,湖北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给予了批准。这一条例的出台,标志着武汉市城市规划进入了法制化的新阶段。
3、概述 武汉市城市规划条例是为了加强武汉市城市规划管理,协调城乡发展,创造良好的生活和工作环境,促进经济、社会、环境的可持续发展而制定的。该条例明确了城市规划的原则、内容和程序,为武汉市的城市建设提供了法律依据。
4、武汉市城市规划条例致力于科学规划与严格实施,旨在推动城市发展战略的实现和经济、社会的全面发展。本条例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的规划制定与建设活动,包括遵循国家法律法规和地方实际情况。市政府是城市规划的主要责任机构,负责全市范围内的规划制定与执行。区人民政府则在市定权限内负责本区域的规划。
5、武汉市城市规划条例的第二章详细规定了城市规划的制定过程和内容。首先,城市规划分为总体规划、分区规划及详细规划,编制时需遵循相关法律、法规和技术规范,并以上一层次规划为基础(第十二条 )。
1、武汉的规划设计院有: 武汉市规划设计院 武汉市综合交通规划设计院 湖北省电力勘测设计院 下面是对上述规划设计院的详细解释:武汉市规划设计院:武汉市规划设计院是武汉市最早成立的规划设计机构之一,主要负责城市规划、建筑设计、景观设计等业务。
2、武汉市建筑设计院:武汉市建筑设计院是武汉地区历史悠久、实力雄厚的设计机构之一。其业务涵盖城市规划、建筑设计、景观设计、室内设计等多个领域,拥有专业的设计团队和先进的技术设备,为各类工程项目提供全方位的设计服务。
3、中冶集团武汉勘察研究院在矿业工程和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方面有着深厚的技术积累,是业界公认的权威机构。中南电力设计院则在电力工程设计领域享有盛誉,为全国多个省市提供了优质的电力规划和设计服务。中南建筑设计院则在建筑设计领域有着卓越的成就,其设计的作品多次获得国内设计大奖。
4、长江水利委员会设计院:专注于水利领域的设计与研究,为长江流域的治理与保护提供了重要的技术支持。该院在水利工程、水资源规划等方面拥有丰富的经验。 武汉市城市规划设计院:在城市规划领域具有显著的影响力。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该院在城乡规划、交通规划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1、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加强城市建筑规划管理,根据《武汉市城市规划管理办法》第32条、第62条规定,制定本规定。第二条 本市城市规划区内新建、改建、扩建建筑工程的建筑规划管理适用本规定。
2、五)经规划行政主管部门认定确需进行建设的。第七条 用地建设强度指标应当依据控制性详细规划和本市用地建设强度管理的有关规定,结合城市设计和专项规划要求,经技术论证后确定。本市用地建设强度管理规定由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结合本市实际制定。
3、武汉市城市规划条例的第四章详细规定了建设用地规划管理。首先,第二十九条规定所有建设用地必须遵循城市规划和管理技术规定,以集约化利用土地为原则。建设单位和个人在进行项目申请时,需申请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和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以确保符合相关要求。
4、第三十六条 建筑物的高度、体量、风格等应当符合城市设计要求,并与城市整体景观相协调,其建筑间距、建筑退让、建筑立面设计、建筑色彩、环境设计等应当符合国家、省、市有关规划管理的技术规定。
1、城市设计学院作为武汉大学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其结构布局合理,学科分类清晰。学院下设城市规划系、建筑学系、设计系、工程及计算机图学中心和实验中心等五个科研教学单位,以及党政办公室和图书资料室等辅助单位,为学生提供了全面的教学与科研环境。
2、武汉大学城市规划,近年来发展迅猛,这一趋势我深有体会。自2005年起,在世界知名建筑师张在元院长的引领下,学院构建了博士点,通过了专业评估。其中,城市规划与设计被确立为重点学科,展现出广阔的发展前景。
3、武汉大学城市规划学科近十年稳步发展,成就显著。自2005年,世界著名建筑师张在元院长的加入,推动学院建设,先后设立博士点,并通过专业评估,城市规划与设计成为学院重点学科,展现出巨大的发展前景。
4、近年来,学院学生多次在国际国内竞赛中斩获大奖,其中包括国际建筑师协会最高奖“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大奖”、德国红点设计奖、德国IF设计奖及台湾光宝创新奖佳作奖等,发展势头强劲。